根据《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0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相关要求,现将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辅警体检及考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资料图)
一、体检考察对象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从到低分顺序,按岗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3年6月30日(星期五)
报到时间:参加体检人员于6月30日早6:30前报到集合
报到地点:吕梁市卫生学校操场(吕梁市离石区滨河街道滨河北中路)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由体检医院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550元/人)于体检当天由医院收取,并出具票据,现金、微信、支付宝均可支付。复检项目费用由体检医院按国家规定标准另行收取。
四、体检项目和执行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具体见附件2和附件3),其中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五、注意事项
1.参加体检的考生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不全或与本人不符的考生,不得参加体检。
2.为避免因天气或交通原因造成迟到,建议考生提前熟悉体检报到地点,及时了解交通和天气等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按时到指定地点报到集合。
3.体检期间实行封闭管理,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主动配合工作人员的统一管理,不准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方式与外界联系。
4.在体检过程中,参检考生不得向医务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报考岗位等信息,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和饮食,保持平和心态,切勿熬夜、饮酒,勿服用对肝、肾功能有损害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根据体检要求,请在受检前8—12小时内禁食、禁水。
6.考生不得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违者取消体检资格。
7.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避免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责任自负。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进行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检查。
9.体检当天请勿化妆,勿穿连体衣裤,建议穿着便于检查的宽松衣物,衣服不能有金属饰物。矫正视力的考生请自行准备眼镜。
六、补检、复检
1.月经期间和怀孕、受孕女性受检者应提交情况说明,未检项目的补检时间另行通知。
2.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按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日提出复检申请;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有疑问的,应当场提出复检申请;对非当日、当场复检项目有疑问的,应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时间另行通知。
3.考生提出复检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七、毒检
体检当天进行毒检,费用70元/人,此费用另行收取,不包含在上述体检套餐内。
八、考察事项
政治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对象应积极配合单位的考察工作,要保持通讯畅通,若电话号码变更的应主动联系招录单位。
联系电话:0358-8310119(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
1.吕梁市公安局面向社会招聘110警务辅助人员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2.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吕梁市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
领导组办公室(代章)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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